广州(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一
广州(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工业园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 产业转移园概要
为响应广东省政府提出的“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及湛江市政府提出的“工业兴市、以港立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湛江市人民政府拟建设“广州(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9.2平方公里)和延伸区(10平方公里)共19.2 平方公里为首期转移工业园区,主导产业是炼油石化产业、钢铁配套及机械加工产业;第二期整合东海岛钢铁基地及其延伸区,面积达到38.18平方公里,形成粤西重要的重工业基地,第三期湖光农场、奋勇华侨管理区,最终占地面积发展至100平方公里以上,冲刺广东省大型产业转移园。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旧区工业用地面积仅为2.06平方公里,基本上已开发完毕,加上该区位于湛江市的行政和商业中心,不宜再安排工业类项目,产业转移受纳区主要为开发新区和钢铁基地。本次工作主要评价一、二期建设的环境可行性,评价范围见下图。

广州(湛江)产业转移园位置图(东海岛部分)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州(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
联系人:林浩若 邮政编码:524047
电话: 3204138 传真:3314894 电子信箱: linhaoruo@163.com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联系人:全占军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21546 传真:010-84915212 电子信箱:quanzj@craes.org.cn
(四) 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识别园区开发活动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可能制约园区发展的环境因素。
(2)分析确定大气、水环境容量,提出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3)论证园区环境保护方案的合理性。
(4)对园区选址、产业结构和布局以及规模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和论证,提出完善的基地规划建议及对策。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意见内容:
(1)您认为园区选址是否合理;
(2) 您认为广州(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对本地区造成哪些环境影响;
(3)对于本园区,您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有何建议;
(4)对于本项目建设中应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方面环保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
(5)对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6)如果本园区污染物排放和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法规的要求,您对本项目建设持何态度(赞成、反对或其它意见)。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直接来访等方式,将自己的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请留下您的详细联系方式,以便于及时答复您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十月十六日